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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晋 锋 获 2 万 救 命 钱
晶报报道引起深圳社会治安基金会重视
一位22岁退伍军人,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挡火救人,无怨无悔!
晶报讯(记者李天君/文轩慧/图)昨天上午,记者获知一个好消息:深圳市社会治安基金会昨天为程晋锋特批2万元钱用于治病。当天上午,程晋锋就进行了第3次手术。据悉, 术后情况良好。
昨天一早,程晋锋的战友彭勇通过电话告诉记者,他们按照本报的建议,于27日向深圳市社会治安基金会递交了报告,结果昨天就收到了基金会拨来的2万元钱。
昨天上午9时开始,医院立刻对程晋锋右眼皮以及烧伤部位8%%面积的创面(集中在腐烂的肩背部)进行了植皮手术。医生从程晋锋的头部、腹部取皮进行植皮,上午11时,手术顺利完成。记者赶到医院时,见到程晋锋的精神状态明显比上周好了许多。他表示,治好伤以后,一定会回报社会回报父母。
据深圳社会治安基金会肖柳庆主任介绍,按照工作程序,本来是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批下救助基金的,但是看了本报的报道和经过调查之后,得悉程晋锋的生命危在旦夕,基金会在3天之内特事特办给程晋锋拨出2万元现金。这笔钱对正急需用钱的程晋锋而言真是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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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奖励和保护
见义勇为人员
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
第六条本条例所称的见义勇为行为是指:
一)同正在进行的侵犯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或者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使之免遭或者减轻损害的;
二 同正在进行的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
三 积极协助公安、司法机关追捕犯罪嫌疑人,或者协助侦破大案,事迹突出的;
四 在抢险救灾中,不顾个人安危,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重大损失,事迹突出,影响重大的。奖励
第十二条获得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升学、入伍、就业、住房、晋升工资、入户等方面的优先权。获得市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人员,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保护
第十七条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及丧葬费,依法由加害人承担,但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先行支付。先行支付单位依法享有对加害人的追偿权。
第十八条各医疗卫生机构对见义勇为负伤的人员应当优先抢救和治疗,不得推诿或者拒绝。
第十九条因见义勇为负伤人员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方式先行支付:
一 见义勇为人员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工伤保险规定支付,并同时享受工伤保险的其他待遇;
二 见义勇为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
三 其他见义勇为人员,由基金会对医疗机构支付一次性医疗费用补助。医疗费用补助的等级、数额及审批权限由基金会理事会决定。
第二十条因见义勇为牺牲的人员的丧葬费用,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先行支付;有用人单位的,由该单位先行支付;无用人单位的,由基金会先行支付。
第二十一条因见义勇为负伤的人员在治疗期间应当视为正常出勤,用人单位不得因此扣减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条因见义勇为致残人员的残废等级,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依法确认;其他人员由民政部门依法确认。
(节选自《深圳经济特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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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父—13691622178
户名:程晋锋(可无折存款或转帐) 中行深圳分行黄木岗支行:0249110201981
地址:宝安区沙井镇上星村油厂路二巷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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