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择合格的瓶装矿泉水
瓶装饮用水是指经过适当的加工处理制得的包括纯净水、矿泉水或人工
矿化水等形式在内的可直接饮用的瓶装水。其包装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
低于2升的小瓶装;一种是5加仑(18.9升)的大瓶装(俗称大桶水)。前一
种一般跨地区销售,竞争靠的是宣传和质量,后一种一般在本地销售,竞争
靠的是服务和质量。
近年来瓶装饮用水发展势头迅猛,产量连年增长,到目前为止,全国年
总产量已发展到约400万吨。生产企业也如雨后春笋般遍布全国大中城市,且
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其中部分企业在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下就仓促上马,也
有一部分企业随着市场的需求加大而忽视了产品质量,造成市场上瓶装水的
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为了规范和净化市场,引导消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
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0年组织了瓶装饮用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
共抽查了47家企业的48种产品,对其感官、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净含量和
标签标示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结果41种产品合格,抽样合格率为85.4%。
抽查中大型企业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中型企业为90.9%,小型企业为
78.6%。抽查结果表明,以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广东乐百氏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广东健力宝饮料有限公司、青岛崂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为代表
的大、中型企业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管理严格、设备先进、质量保证系健
全,员工质量意识强,产品质理稳定。
本次抽查同时也发现一引起应引起重视的问题:
一是菌落总数超标。这是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在7种不合格产
品中,有6种产品菌落总数超过标准规定值。如:天津市大友纯净水有限公司
生产的18.9升大友纯净水,菌落总数为950cfu/ml,天津市蓝博工贸有限公司
生产的蓝苹果纯净水,菌落总数为830cfu/ml,分别是标准规定值的47.5倍和
41.5倍;北京韩村河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18.9升韩建纯天然麦饭石矿泉水菌
落总数达到930cfu/ml,是标准规定值的18.6倍。造成上述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主要包括:1、生产车间缺少空气净化装置,导致空气中的细菌进入水中;
2、对回收使用的包装容器清洗不彻底;3、瓶口与瓶盖不配,封口不严造成
二次污染;4、企业内部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
二是理化指标中的电导率存在一定问题。电导率主要是反映纯净水的
“纯净”程度的指标,水净化的越彻底,电导率就越低。抽查中,北京三方
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18.9升三缘泉饮用纯净水电导率检测值为15.0us/cm,大
于国家标准1.5倍。
三是大桶装饮用水质量急待提高。本次抽查的19种大桶饮用水中合格的
14种,合格率仅为71.6%,其中7种不合格产品中有5种是“大桶水”,其中有
4种产品菌落总数超标。抽查发现,由于包装容器的回收使用,新桶和旧桶混
用,而清洗工序却是同一设备同一强度,很容易造成清洗不净,是导致“大
桶水”合格率较低的主要原因。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有关地方质量技
术监督部门,对抽查中因卫生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而影响人体健康的产
品,按照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严厉处罚;对一般不合格的产
品,责令企业认真整改,限期复查。同时要求各地质理技术监督部门进一步
加大对瓶装饮用水、特别是大桶装饮用水的抽查力度,保证消费者饮用健
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