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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怎样审查销售许可证
随着近年来消费者购房法律意识的增强,五证的审查已成为人们购买商品房时审查项目合法性的必经程序。但有一些置业者反映,虽然他们审查了五证,却仍然没有拿到产权证,在此,我们提醒消费者,审查五证不能只看这些证件的名称,最重要的是审查这些证件的内容。
其中,销售许可证是证明销售项目是否合法的重要依据,因此,严格逐项审查该证的内容,是保证您所购买房产合法性的最重要的保障。
由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统一颁发的北京市内销商品房许可证包括以下内容:
1、内销号:内销号统一表现为“京房内证字第××号”。在实践中涉及销售号的欺骗行为经常表现在:(1)使用尚未颁发的许可证号;(2)盗用他人的许可证号等。您应就许可证号是否真实的问题,向律师事务所或权力部门查询。
2、售房单位:售房单位应是有资格向您出售该房产的合法单位,也是与您签订《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的签约方。只有两者保持一致,才能保证契约的合法有效性,保证您最终能买到拥有合法产权和房产。
3、销售范围:是您购买房产特别需要审查的内容,您应注意审查批准的销售范围与您要购买的房产的楼号是否相符。有些开发商为达到非法销售的目的,常采用将整个项目中部分物业的销售许可证的销售范围扩大用于全部项目的手段。销售的房屋是尚未取得销售许可证、已颁发销售许可证销售范围之外的物业。因此,该物业可能存在有交纳土地出让金或没有取得规划许可证等问题,造成不能顺利办到销售许可证或根本无法申办销售许可证。
4、土地使用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综合
为50年、商用为40年。有些购买者因购买的是具有商业用途的综合楼,因此,其土地使用年限也只能是50年,而不是70年。
5、发证机关:1995年11月以前为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1995年12月起是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其它任何单位和部门都无权核发。
根据法律服务实践,以上我们谈了销售许可证方面可能存在的有关问题,希望在您购房时有所帮助。在必要时,您可以就上述有关问题或购房中的其它问题向律师咨询,请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摘自《华鹏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