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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人 | 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 险种名称 | 安居乐业保障系列---- 乐意储蓄保障计划 |
| 投保范围 | 十八至六十周岁人士. |
| 保险责任 |
一.分期支取现金利益给付:在本合同第四、第八、第十二、第十六及第二十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的15%、20%、20%、20%、25%; 二.身故利益给付:被保险人身故,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 三.意外伤残身故利益给付: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自发生之日起九十天内身故或残废,保险人根据<赔偿金额表>给付相应比例的保险金额. 四.豁免缴付保险费利益给付: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致残,而持续一百八十天或以上 "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便可豁免缴付保险费直到缴费期满日,或被保险人年满六十五周岁,或被保险人可以从事任何工作以获得任何报酬. |
| 责任免除 |
一.自本合同签发日起两年内(若曾复效,则以最后复效日为准), 不论在任何精神状况下,被保险人自杀身亡,"本公司"只给付当时 的"保证现金价值"予受益人; |
|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
可选择年缴、半年缴、季缴、月缴.保费按被保险人性别和年龄计算.并可选择10年、15年、20、25、 30年五种缴费年期以及一次性预付的缴费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