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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人 | 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 险种名称 | 附加意外伤残身故利益保障 |
| 投保范围 | 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人士;为每年续保的附加保险合同,可续保至六十五周岁;可附加于十五年康富年金计划和灿烂人生计划。 |
| 保险责任 | 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九十天内: 一.身故利益给付:被保险人身故,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 二.残废利益给付:被保险人残废,保险人根据<残废程度与保险金额百分比给付表>给付相应比例的保险金额. |
| 责任免除 |
一.投保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
|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 保险费按照被保险人的职业计算.缴费方式同主契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