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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人 |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
| 险种名称 | 太平盛世·长健医疗保险(a) |
| 保险期限 | 本保险为定期保险,保险期间为5年、10年、20年(限投保年龄在55周岁以下者)和至被保险人70周岁,保险责任自保险人同意承保并收到首期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期满或本合同列明的终止性保险事故发生时止。保险人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 |
| 投保范围 | 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作为投保人投保本保险。 二、被保险人:凡16至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
| 保险责任 |
一、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后180天内,初次进行了本合同列明的重大手术或初次身患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初次进行了本合同列明的重大手术或初次身患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身故,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 责任免除 |
一、投保时已患有的重大疾病或因投保时已患有的疾病而进行的重大手术; 二、被保险人的犯罪行为; |
|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
一、本保险的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为人民币1,000元,每一被保险人可投保一份或多份。 二、本保险的保险费缴费标准视被保险人的性别、投保时的年龄及所选定的缴费方式而定(详见缴费表)。 三、本保险设趸缴、限期缴费(5年、10年、20年缴清)等缴费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