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险种名称 太平盛世·附加老年护理费保险
保险期限 本保险为终身保险,保险责任自保险人同意承保并收到首期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出生90天内投保的,保险责任自其出生90天后的次日零时起)开始,至本合同列明的终止性保险事故发生时止。保险人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
投保范围

一、投保人:主险合同的投保人可投保本保险;

二、被保险人:主险合同被保险人,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一、护理费: 自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起,保险人每年于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按具体情况给付老年护理费至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障: 被保险人70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前身故,保险人按所缴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一、投保时已患有的重大疾病或因投保时已患有的疾病而进行的重大手术;二、被保险人的犯罪行为;
三、被保险人斗殴、醉酒、自杀、故意自伤身体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及驾驶无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五、战争、军事行动、暴乱及武装叛乱;
六、艾滋病、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所患重大疾病或进行的重大手术;
七、先天性疾病;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引起的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本保险以份为单位,每份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二、保险费的缴付设趸缴、限缴(5年、10年、20年缴清)和年缴(年缴至 40 周岁、45周岁、50周岁、55周岁及60周岁)等缴费方式,但必须与主险合同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