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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启用新版护照
为了更好地为首都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根据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审批签发管理规范》的规定,北京市公安局做了大量准备工作,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批准,今年7月17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开始受理、签发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新版普通护照是我国建国以来使用的第13版护照,其制作技术和科技防伪水平大大提高,更加美观实用。
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为积极促进中外公民交往,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出国的合法权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抓住签发启用新版护照的良好契机,推出了一系列新的改革性措施。主要有:
一、实行就近领取《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审批表》的办法
自7月7日开始,申请人可凭本市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各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和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免费领取统一式样的申请表。实行这一做法后,申请人手中原留存的旧式申请表仍可继续使用。出国申请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统一受理。
二、简化申请手续。
第一,申请人办理申请出国的手续由原来填写并提交一式两份申请表改为只提交一份申请表。第二,下列申请人申请出国可免交境外邀请材料和邀请人在国外的居住证明。⑴60周岁以上的公民及随父母出国的未满16周岁的公民;⑵探望配偶、父母、子女的;⑶持有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侨办或市侨办签发的《北京市归国华侨证》的。第三,未满14周岁的申请人,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出具同意其出国的证明,免交所在学校或派出所签署的出国意见。第四,所持护照已过期失效,申请人可免交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的出国意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直接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护照换发手续。
三、放宽出国限制,提供便利条件。
一是公民参加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国际旅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出国旅游,可以申请办理五年多次有效护照。
二是实行急事急办。凡符合规定条件因紧急情况需加急申办护照的申请人,领取护照的时间为5个工作日。凡符合规定条件需更换出境卡的申请人,可在申请当日领取新的出境卡。
三是开办护照速递业务。根据申请人的自愿选择,北京市邮局可采取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为申请人寄送护照。申请人可在提交出国申请时到北京市邮局设在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的服务台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
四是对群众电话咨询实行集中受理,设立群众电话咨询室。由经验丰富、工作认真的同志在法定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负责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咨询电话共四部,号码为:84015292,84015295,84015297,64078237。
同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与266鸿联信息台合作开发了热线电话声讯服务系统,为群众提供语音、传真和网上信息服务,申请人可通过拨打电话26611266获得自动声讯服务。希望得到新编公民因私出国办理护照须知资料的群众可以通过传真或上Internet查询,网址是www、266、COM。
五是放宽外省市在京人员办理出国护照的限制。凡在我市三资企业、境外企业常驻机构、混合所有制企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外省市暂住人员,因本企业业务需要出国(境)的,可在我市申请办理护照。其出国意见由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
四、加强审批管理
一是规范了申请人出国意见的签署办法和要求。国家公职人员、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大中院校在校学生分别由所在单位或院校的人事、保卫部门出具意见。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出国意见可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开具。派出所为群众签署出国意见,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遇有特殊情况的,5个工作日内必须办结。
二是明确了补办护照的期限。国内居民在出境前遗失护照的,应及时向护照遗失地的公安机关挂失。取得报失证明后报告原发照的公安出入境管理机关备案,并在指定报纸上登报声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护照补发申请后经核实无误,原则上于三个月后补发护照。
出入境管理处特别提请申请人注意,新版护照使用的照片采用新标准,须是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单人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背景颜色为白色或淡兰色。着白色服装的请用淡兰色背景颜色,着其他颜色服装的最好使用白色背景,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尺寸为48毫米×33毫米,头部宽度21-24毫米,头部长度28-33毫米。北京从事护照照片拍摄的经营部门要特别注意按照这个标准执行。不符合上述要求及一次性快照、翻拍的照片或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申请人的出国(境)申请被受理后,申请人还要在接待大厅免费拍摄制作护照的专用照片。
北京市各级公安机关将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努力向人民群众提供热情、优质、便捷的服务,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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