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次公开拍卖土地使用权在深圳会堂举行

 



  1987年12月1日,我国首次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会在深圳会堂成功举行。深圳市房地产公司以525万元的最高价击败另外33家角逐者,从市政府手中购得8588平方米一块商品住宅土地50年的使用权。这项改革是第一次将国有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壮举,犹如石破天惊,是对国有土地传统管理制度的重大突破,在国内外引起极大的关注和反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体改委主任李铁映观看了这次拍卖会。 
  
  1988年4月12日,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草案》,把禁止出租土地的“出租”二字删去,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摘自《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