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夜不归宿受关注
本报讯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实施,教育界、青年工作者如何看待呢?
市38中校长陈业庆提到一件事,今年暑假该校一名13岁女生离家出走,独自到东莞打工一个月,事情发生后,学校、家庭将其找回。事件发生后,陈校长感到应该全社会一起,将青少年容易犯罪的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非常必要。现在《预防法》的实施,作为学校,希望全社会,尤其是家长们对只要是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即使是你孩子的同学,也不应允许其留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从“小事”抓起。
据团市委权益部统计,近几年来青少年离家出走的个案以10%的速度递增,而由于拍拖、上歌舞厅而夜不归宿的现象在中学生中更是越来越多。有关负责人认为这部法律颁布得很及时,为共青团开展法律援助、维护青少年权益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依据。并且,新实施的法律侧重青少年、家长、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综合治理,以往只是强调对青少年的教育,使得有些放任孩子的家长容易推卸责任,现在根据此法,全社会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都负有责任和义务。
(赵克祥、李宏、李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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