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警惕摇头丸

 本报北京6月20日电(实习生彭森)“冰毒,特别是摇头丸将成为21世纪的头号毒品。”今天在由北京市公安局与安康医院戒毒中心共同举行的座谈会上,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名誉所长、北京大学医学部教授蔡志基这样指出。 
  摇头丸,俗称“蓝精灵”,冰毒的衍生物,能麻痹和破坏人的神经系统,属于使人成瘾的毒品,吸食后能促使神经系统高度兴奋,并产生不由自主地猛烈摇头的行为。近年来,在我国部分地区的一些娱乐场所尤其是歌厅、迪厅中悄悄蔓延。据该戒毒中心的有关负责人介绍,发现的年龄最小的吸食者仅17岁。 
  蔡教授说,相对于海洛因,吸食摇头丸的人心理依赖较强,生理依赖不太明显。正因为如此,它不仅被一些人认为不是毒品,而且被认为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但事实上,其毒性和海洛因差不多:冰毒具有置换作用,它能使人体产生长期的毒性反应,出现心脏、心血管、脑血管等多种疾病,长期食用甚至导致中枢系统不可逆转的损害,乃至精神分裂。同时,毒性发作时,吸食者性格暴躁、疯狂,往往导致极端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 
  据北京市公安局缉毒处统计,自1995年发现第一例吸、贩摇头丸的案件到现在,5年期间,该类案件共查获100余起,其中今年1~5月就有74起。缉毒处陶晶处长说,尽管这在整个吸、贩毒品的群体中所占的比例不高,但因其加工制作更为隐蔽、简单,尤其是吸食者绝大多数都是青少年,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从法律上看,贩运摇头丸与贩运海洛因一样,都是苯丙胺类犯罪,吸食摇头丸,也同样是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