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少年权益保护的理论和实践 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因此,维护青少年权益是极其必要的。 青年利益就是指人在青春期的成长过程中,向社会提出的自身正常发展所 需要的物质的和文化的条件的一种要求。青年利益作为人的利益中的年龄阶段的一个特殊表现,它具有社会性,对象性,主体性,道德性和群体性。青年利益有着自身的特征:1.它的形成具有时代的特征。在一定程度上,从青年利益的水平和表现上往往可以看出该时代的发展水平和风貌。2.青年利益的要求具有群体的特征,它所 反映的是整个青年群体的共同利益和一般特点。3.青年利益的内容具有独特性的特征,它是青年生理`心理和社会各方面特殊要求的整合。4.青年利益的过程具有过渡性的特征。在青年初期,它主要表现在身体发育和求学教育上,在青年中期,它主要表现在成家立业和参与贡献上。5.青年利益的实现具有调节的特征。 根据青年利益的自身特点与性质,青年利益的内容可以确定为七个方面:1.生活健康,它是青年利益的最基本的成分,是青春期生理,心理和社会需求的综合反映,这主要体现在青年的人身权利`生活条件和健康保护三个方面上。2.学习教育青年通过学习教育,可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确立生活目标。3.文化娱乐,不仅可以增长他们的知识和经验,发展他们的个性和才能,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而且还能移风易俗,传播信息,促进社会的发展。4.劳动就业,劳动就业利益的实现有三阶段:一`就业意识阶段;二`就业准备阶段;三`就业实现阶段。5.恋爱婚姻,它是青年的生理,心理和社会需求的综合反映,它的解决不仅使青年成家立业,而且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很大作用。6.发展成长,追求实现与发展,希望在社会实践中实现自我价值,这是青年成长的强烈愿望,发展成长的利益需求反映了青年对社会的责任心,它是青年实现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根本途径。 青年合法权益就是指将青年利益给予法律规定,即是青年根据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在承担义务的同时所享有的权利。我国青年是共青团的群众基础,共青团是全国青年的领导核心。共青团作为青年自己的组织,理所当然地要把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利益作为自己责无旁贷的重要职责。共青团作为青年利益的代表者,在不违反全国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运用法律和其他的合理方法代表和维护青年的特殊利益,赢得广大青年的信任。 共青团维权工作,可以在法律范围内,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是共青团维权工作的一个根本性原则。共青团既要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又要发挥党的助手作用,所以必须坚持对青年负责和对党负责相统一的原则。青年利益是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一部分,任何时候都必须正确处理青年利益与全局利益关系的原则。团的维权工作中坚持热情爱护与严格要求相结合的原则,是对青年爱护而不护短,既看到主流和本质,又正视其缺点和不足。团组织坚持办实事与勇于办难事的原则,才能引起青年的思想感奋和良好的社会反响。 要维护青少年权益,首先必须建立共青团维权工作机构。团的维权工作机构大体可分为三种:1、系统指导机构,它的具体职能有参与立法职能;协调指导职能;宣传教育职能;社会监督职能。2、系统执行机构,它帮助青少年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及时了解和反映青少年的愿望,支持青少年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当事人提供和寻求法律保护。经常为青少年提供各种咨询,运用法律的舆论的手段同侵害青年合法权益的不良现象和违法行为作斗争;采取多种形式,为青年的学习教育、劳动就业等方面提供服务。3、联合协调机构,接受对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和举报转交有关部门查处。 要进一步开展维权工作,必须逐步增设若干分支机构,使团的维权机构工作逐步正常运转起来。具体有:①青年法律服务组织;②青年心理咨询组织;③青年婚恋服务组织;④青年就业服务组织;⑤团系统内的维权组织网络等。 团维权工作有合法性、服务性、指导性、协调性、渐进性的特点,其机构需要进行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这些自身建设,才能更好地维护青少年权益。 要维护青少年权益,可从带领青年立足本职,艰苦奋斗,广泛开展教育、科技、文化、娱乐活动,帮助青少年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促进青年全面发展。倾听青年呼声,经常对青年的实际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和行为动态进行调查研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青年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青年进行法制教育,为青年提供心理咨询,接待青年的来信来访,为青年排忧解难。 维护青少年权益,可以通过法律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参与渠道,参与国家事务,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和正当权益,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来影响国家政策的实施,通过社会舆论渠道,增强人民大众的维权意识,对一些严重侵害青少年权益的重大案件公开揭露批评,形成强大社会舆论,从而减少侵权行为发生,并向社会宣传有关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通过信息反馈渠道,彩恳谈、民意测验等形式,广泛了解青年的意愿,使青年的具体权益在社会利益整体的实施和决策中能够得到较好的体现。 对话渠道能更好地维护和代表青年的特殊利益,从而更好地团结广大青年,调动他们的社会积极性,共青团参与社会协商对话也是正确引导青少年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强化参政意识的有效办法。社会上各种不正之风、腐败现象、官僚主义、违法乱纪行为,都直接或间接地侵害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各级团组织要注意开展社会监督,通过重点地参与社会监督,有效地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配合“治理整顿”,配合扫“黄”除“害”。 当青年与社会,青年与党政、青年群体与其他群体之间发生矛盾时,可充分发挥团组织的中介作用,采用协商、沟通、疏导的方式,实行有效协调,积极化解矛盾。 团的维权工作,是一项很有发展前途的事业,是青少年权益得到保护的保证,建立健全必要的组织机构,是开展团的维权工作的基础,建立以为青年服务为宗旨的各种维权组织,从而形成本地区的维权工作的组织网络,是开展维权工作的又一基本保证。各级组织可从建立健全集中青少年建议和要求的住处网络,采取有效手段了解青少年的呼声和各种思想反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为青少年增设服务项目。加强共青团维权干部队伍的建设,从而提高团组织在青年中的威信,更好地进行维权工作。 切实维护青少年权益,团维权工作中的信访工作必不可少。它可以密切同青少年联系,了解青少年的心态,调整各种不稳定因素。 团维权工作的外围组织也是维护青少年权益的重要途径之一。外围组织可分为三类:1、青年自己的小群体;2、包罗社会各方面,旨在面向青年的群众团体;3、各种为青年服务的社团实体。外围组织对青少年进行社会教育,帮助他们确立人生目标。对青少年进行社会保护,防止其身心遭受侵害,确保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开展各种社会活动,培养青少年的情趣。为青少年提供社会服务,开展各种社会资助活动,开办青少年社会保险和服务事业,为保障青少年的生存条件服务。根据青少年地域特点和需求特点,有目的地建立青少年的活动阵地,为青少年提供适当的专项服务。 维权工作的外围组织服务于青年,满足青年社会实现需要,加速青年社会化进程,加速各种观念的重新,服务于团组织,对团的工作改进起着促进作用。团结教育青年,再现青年风貌。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我们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努力,更好地对青少年的权益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