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天星光更灿烂
——北京推出“星光青春保护行动”

 
宗春山


      你注意到汉字“我”的结构了吗?它是由“手”和“戈”组成的,是手执戈(兵器)的象形,意思是人只有保护自己不受侵犯,才有“我”的存在。所以,只有学会自我保护,一个人才能更好地自立和生存。
      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未委会”)在研究分析许多未成年人被侵害的案例时,发现不管是遭受人为侵害,还是受到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伤害,都有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以往,社会舆论更多的是强调社会对未成年人的责任和义务,并没有正面重视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问题。
      去年11月18日流星雨之夜,14岁的花季少女马昮被害一案,在北京引起一场强烈的冲击波。许多新闻媒体对此事件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人们在对犯罪分子的残暴行径表示强烈愤慨的同时,也对这个悲剧进行了认真反思。最终人们形成了一种共识:如果马昮具备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她就很可能化险为夷!
  未委会和团市委敏锐地认识到:这场冲击波为推出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工作提供了比较有利的社会舆论基础。为了让流星雨事件的悲剧不再重演,让明天的星空更加灿烂,1998年11月,未委会和团市委精心策划、共同推出了“星光青春保护行动”。
    “星光青春保护行动”包括五个主要内容:创建“星光青春自护学校”,培养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开通24小时救助热线,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成立“青少年法学研究会”,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被害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理论研究;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识;公开招募“星光青春保护行动”志愿者,调动全社会力量,促进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发展。
      从第一次向新闻媒体披露、开办示范营公开招生,到举办第一期辅导员培训班,“星光青春保护行动”每前进一步都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和热情支持。家长的咨询电话络绎不绝,孩子们都非常渴望参加培训。热心公益活动的专业人士和不少参与志愿服务的企业纷纷伸出援助之手。
      去年寒暑假里,“星光青春自护营”在全市公开招生,成功地举办了四期,近400名学生参加了培训
    举办自护营的消息在报纸上发出后,第二天报名的人数就满了。未能报上名的学生在工作人员承诺再次举办时优先安排后才肯离去。一位家长带着儿子到自护营报到,因为个子比其他营员矮许多,工作人员一核定年龄,发现这位家长为了让孩子学习自我保护知识,把孩子的年龄虚报了两岁。
      自护营的整体教学模式也得到了学员们的一致认可。因为时间紧、课程多,营员们晚上都要上课。但因为教学形式活,课堂气氛好,他们个个精神抖擞。闭营前,学员要填写意义反馈表,很多学员写道:“在这里我学到了以前从来没有学过的东西。我非常喜欢训练营。”在给授课教师打分时,90%以上的学员都给老师打了“好”。有时学员在接受过一次训练后,还要求再参加一次。
    未委会依托区、县团组织先后在三个区、县建立了“星光青春自护学校”,并在社区中尝试推广,还与企业合作开设了第一家企业赞助形式的自护学校——“北京图书大厦星光青春自护学校”。迄今已有近2000名12—18岁的中学生接受了培训。区县培养了130余名师资骨干,编著发行近万套“星光青春保护行动”专用教材。
      团中央第一书记周强同志视察自护营后,给予了高度评价,要求北京大胆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团中央组织全国的青少年维权工作者到北京观摩,向全国推广这项工作。
    一年多的积极探索和深入实践证明:“星光青春保护行动"的确是未委会和团市委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效载体,具有积极的、长远的意义。它一方面满足了青少年成长的需求,另一方面又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
    “星光青春保护行动”的发展过程令人欣慰。我们的美好愿望是:让每一位未成年人都学会自我保护,让每一位花季少年安全顺利度过美好的青春时光!
           (作者单位: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徐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