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在线

2000年7月4日 星期二 总第1266




经营




爆肚冯变成了爆肚“□”

  不恨别人抢注只怨自己疏忽

  本报记者张辉 最近,百年老号“金生隆·爆肚冯”招牌上的“爆肚冯”三个字又被人 抢注了。“金生隆·爆肚冯”的第三代传人,目前爆肚冯店的老板冯国明在东城工商局的要 求下,用一张白纸将爆肚冯三个字中的“冯”字盖上,即刻间,这家传了三代的百年老店就 变成了爆肚“□”。

  冯国明拿出了一大堆证据来证明自己是正宗的百年老号“爆肚冯”:其祖父冯天杰(1874 年~1949年)20岁就在京城摆摊卖爆肚,因其做工精细,人送外号“爆肚冯”,后来摊点移 到北京著名的东安市场,名声更旺,当时的一些名人如张学思(张学良弟)、马连良、裘盛 荣等均是该店的常客,如今陈列在店内的刻有“爆肚冯记”四字的铜酒壶就是历史的佐证;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年出版的《中国烹饪百科全书》有关“爆肚冯”的介绍也可以 为证……另外,从爆肚的工艺操作上讲,“金生隆·爆肚冯”也是北京市内唯一一家能将牛 羊肚分部位爆出十三个品种的专营店。据冯国明称,自己并非是那种没有商标意识的人,只 因主观上认为自己姓“冯”,就未将“爆肚冯”三个字注册,注册商标时仅注册了“金生隆”, 没想到,百年老号就在“冯”字上面出了事。

  商标被抢注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据统计在全国的800多万家企业中,仅有6%的企业有 注册商标(1997年统计结果)。爆肚冯还不算是完全没有注册商标的商家。但是,正像爆肚 冯商标被抢注一样,目前我国的多数企业普遍存在着商标知识缺乏的问题。商标抢注,实际 上是一种通过抢在原商标所有者之前在某国或某地注册该商标以获取经济利益的商业竞争行 为,我国一贯采用商标注册申请在先原则,谁先注册就保护谁,所以有关商标抢注的是与非, 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综合地看,抢注商标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抢先注册未注册的商标, 这种抢注的合法的成分很大;二是抢先注册已注册的商标,这种情况虽不属于注册不当,但 其不正当部分因素就比较大,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三是抢先注册驰名商标,这 种情况已被《巴黎公约》及各国商标法明文禁止,一般通过法律途径均可以收回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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